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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西安市老年人优待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20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凡我校2015年4月28日前年满65周岁的退休教职工,需要办理 “西安市老年人优待证”的同志,请将本人身份证送交老年活动中心一层退休职工办公室,由离退休处统一办理,收交时间为4月20日——4月24日,过期未送来者,在下年度统一办理时一并办理。

离退休处以后每年四月份集中为年满65周岁的退休同志办理一次“西安市老年人优待证”,平常不再零星办理。

特此通知,望周知并相互转告。

离退休职工工作处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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