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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职工党委关于做好学校第十一次党代会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15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各党支部:

为了迎接学校第十一次党代会顺利召开,根据《中共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中国共产党陕西师范大学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及《中共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推荐中共陕西师范大学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精神,现就离退休职工党委做好选举学校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及推荐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两委委员”)候选人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关于学校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的推荐选举工作

(一)各支部要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共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中国共产党陕西师范大学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严格按照通知的规定和要求,组织全体党员参与推荐离退休职工党委参加本次党代会代表。

(二)离退休职工党委代表名额及代表产生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1.离退休职工党委代表名额11名,其中离退休党员代表9名,在职党员2名。

2.3月15日至20日,各党支部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学校通知精神的基础上,组织全体党员,依据代表条件和要求,在离退休职工党委范围内,按照应选名额的120%酝酿提名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14名,于3月20日(星期二)中午12:00前,上报“党支部酝酿提名代表初步人选报告单”(附件1)。

离退休职工党委根据多数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对各支部酝酿提名的初步人选进行讨论集中。

3.3月21日至28日

离退休职工党委将集中后的初步人选下发各党支部,征求全体党员意见,同时对初步人选逐一进行全面考察。在征求意见和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离退休党委按不少于分配名额120%的比例,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并于3月28日16:00以前,报送至学校党委组织部。

4.3月31日前

党委组织部会同纪委等有关部门,对各选举单位上报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初步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程序和不符合条件的,提出调整意见。审查原则同意后,对选举单位上报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进行批复。

5.4月10日前

离退休职工党委按照组织部的批复意见,适时召开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以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形式,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酝酿讨论,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按照选举办法规定,以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方式进行代表选举。

选举结束后,离退休职工党委将代表选举结果和选举情况报告报送党委组织部。

二、关于推荐中共陕西师范大学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工作安排

(一)各支部要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共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推荐中共陕西师范大学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认真领会精神实质,按照推荐程序和委员要求切实做好本次两委委员的推荐工作。

(二)关于推荐中共陕西师范大学第十一届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有关事项安排:

1.“两委会”委员的名额及组成原则

“两委会”委员的名额

经省委高教工委批准,我校第十一届党委会由29人组成,按不少于百分之二十差额,应推荐提名党委委员候选人35人。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由11人组成,按不少于百分之二十差额,应推荐提名纪委委员候选人14人。

“两委会”的组成原则

根据党的干部工作要求,“两委会”委员候选人的推荐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好干部标准、突出政治标准,坚持事业为上、五湖四海。在人员构成上,要有利于研究和讨论工作,要注意教学科研单位、机关部门和直属附属单位的合理分布,注意专职党务干部和其他人员的合理分布;在年龄构成上能够形成合理的梯队。除个别情况外,党委会和纪委会成员不互相兼职。

2、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

“两委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采取自下而上和上下结合的方式反复酝酿推荐。具体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第一轮推荐(3月15日至23日)

(1)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按照上述委员条件和要求,在全校范围内酝酿推荐“两委会”委员候选人。各党支部对党员推荐提名情况进行统计,并按照党委委员候选人不多于35名、纪委委员候选人不多于14名进行讨论集中后,于3月20日上午12:00前上报“两委委员推荐名单”(附件2、3)。

(2)离退休职工党委对各党支部推荐提名的人员进行汇总统计,根据多数党支部和多数党员的意见进行讨论集中,按照党委委员候选人不多于35名、纪委委员候选人不多于14名确定初步推荐人员名单,于3月20日16:00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

(3)学校党委对各二级党委、党总支上报的初步人选推荐名单进行汇总,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多数党员的意见进行研究集中,按应选名额200%左右的比例提出“两委会”委员候选人初步建议名单。

第二轮推荐(3月24日至31日)

(1)学校党委将确定的“两委会”委员候选人初步建议名单,由离退休职工党委适时下发至党支部征求意见。各党支部组织党员进行酝酿,再次推荐两委委员候选人(可以在建议名单之外另推荐人选),按照党委委员候选人不多于35名、纪委委员候选人不多于14名讨论集中后报离退休职工党委。

(2)离退休职工党委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多数党员的意见,对各支部的酝酿推荐情况再次进行讨论集中,按照党委委员候选人不多于35名、纪委委员候选人不多于14名确定第二次推荐人员名单,于3月30日16:00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

(3)学校党委对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第二次上报的名单按照多数党组织和多数党员的意见进行研究集中,按应选名额150%左右的比例提出“两委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第三轮推荐和考察(4月20日前)

学校党委通过二级党委、党总支,在党代会全体代表中征求对“两委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意见,同时组织对初步人选进行全面考察。在此基础上,学校党委根据结构合理原则,按不低于120%的比例确定“两委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查。

特此通知

附件:1.党支部酝酿提名代表初步人选报告单

2.中共陕西师范大学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名单

3.中共陕西师范大学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名单

离退休职工党委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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