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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人员办理公疗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23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全校离退休人员:

经学校研究决定于2012年5月30—31日集中办理公疗费报销,本次公疗费报销工作分为个人到校医院签字和单位集中到财务处报销两个环节。为了方便离退休人员办理报销手续,离退处特作如下安排。

一、校医院签字时间、地点

1. 签字时间:按照校医院的相关规定在每周星期二办理签字手续。

雁塔校区:9:00—12:00

长安校区:15:00—17:00

2. 签字地点:校医院院长办公室

二、离退休人员药费报销时间安排

离退休人员将校医院签字后的《陕师大校医院公疗费报销单》送交离退休处收集汇总并办理报销

长安校区:5月23日至5月30日(星期三至次周星期三),在长安校区老年活动室送交《陕师大校医院公疗费报销单》

5月31日(星期四)财务处申核

三、报销票据时限:本次报销药费必须是2011年11月15日至2012年5月15日开具的票据。

四、离退休人员住院费报销仍由本人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及住院证明,结算票据、住院费用明细清单等,按校医院要求签字到财务处会计科办理报销手续。

报销时间:

上午8:00—11:30,下2:30—5:00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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