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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西安市老年人优待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01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凡我校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65周岁(1948年生)的退休教职工,需要办理“西安市老年人优待证”的同志,请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均复印在一张A4纸上),一张二寸近期彩色红底证件照片送交老年活动中心一层退休职工办公室,由离退休处统一办理,收交时间为4月1日——4月20日,过期未送来者,在下年度统一办理时一并办理。

离退休处以后每年四月份集中为当年满65周岁的退休同志办理一次“西安市老年人优待证”,平常不再零星办理。

特此通知,望周知并相互转告。

离退休职工工作处

201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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