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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7年工作总结和评选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11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各党支部:

为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更好地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经离退休党委研究,决定对2017年党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在年底评选出一批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计划

为全面总结离退休党委2017年工作,谋划好2018年工作,请各支部认真总结2017年支部工作,谋划好2018年工作。

1.各支部请结合离退休党委今年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喜迎和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安排、“建合格党支部、做合格党员”专题教育等方面总体安排,本支部组织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党日活动和走访慰问离退休党员群众、发挥作用等方面进行认真总结梳理,形成材料。同时对2018年工作进行谋划思考,列出支部活动初步计划。

2.总结和计划材料应结合本支部和党员的特点和实际,采取写实手法,语言简洁,重点突出,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

3.书面总结和计划材料请于2017年12月29日(星期五)前报离退休党委办公室(老年活动中心二层北侧),电子文档请发至:ltxdw@snnu.edu.cn

二、评选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

(一)表彰名额与评选范围

在本支部范围内,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一名。

(二)评选条件

1.自觉学习党的理论,坚决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始终保持共产党员情怀,理想信念坚定。

2.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法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党的优良作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3.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立足岗位,甘于奉献,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离退休党员群众服务。

4.积极开展工作,取得实绩,得到广大党员群众的认可和赞誉。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1.各党支部应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组织党员按给定名额进行评选推荐。推选出的优秀党务工作者将由离退休党委统一表彰。

2.各党支部评选推荐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

3.本次评选先进党务工作者,本着向具体工作者倾斜的原则,党支部书记不作为推荐对象。

4.各支部在推荐过程中若无合适人选,可以暂时空缺,待下次支部班子健全,有合适人选时再进行推荐。

5.推荐表彰对象由各党支部负责填写《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见附件1)(可在离退休党委办公室领取或从离退休党委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并于12月18日前一并报离退休党委。

附件:1.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

离退休党委

2017年12月11日

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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